•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热点回应 > 内容
关于常州金坛区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热点回应
  信息来源:电子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20年11月20日起,金坛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确权登记,摸清全区范围内每一宗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及空间、界址、四至、面积等基本情况,形成完善的“房地一体”登记成果,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金坛建设提供基础支撑,现对有关热点问题回应如下:

问:这次确权登记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全区范围内已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且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历年来已取得宅基地和房屋权证但现状界址等发生变化的也在此次登记范围内。

问:哪些是不在这次确权登记范围内的?

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一户多宅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在此次登记范围内。

问:主要登记哪些内容?

答: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权属、位置、面积、数量、用途等权属和自然状况。

问:登记时限多长?

答:确权登记工作于2020年11月20日全面启动,2020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应登尽登。

问:采用怎样的登记方法?

答:登记方法共分为四步。

(一)统一申请登记。依据权籍调查成果形成登记申请表,由权利人或委托代理人确认并提出申请。

(二)集中受理。各行政村指定一个或多个受理点(以行政村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进行集中受理,各受理点工作人员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进行现场受理,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无故阻挠和干扰现场工作秩序。

(三)分类办理。依据权籍调查成果和现场受理情况,进行分类办理,即已取得宅基地和房屋权证统一换发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证,权属和自然状况在登记簿予以备注;提交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公告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登记发证;无权属来源的按照《常州市金坛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

(四)批量发证。申请受理后通过审核、登薄、缮证,形成批量发证清单连同证书一并交由属地资源规划所统一发证。

问:这次确权登记是否收取费用?

答:本次确权登记是由金坛区政府主导的总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如有不法人员利用本次调查进行非法收费或非法活动,可以向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联系电话:0519-82821483或直接拨打96510。

问:用地单位及个人还需要注意什么?

答: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用地单位和个人应予加强配合,在接到行政村书面通知后,提前根据材料清单准备好涉及农房批准建设以及登记发证的相关资料,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到场提交申请,确保一次性受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须按规定提交委托代理申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