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人社局 > 政策法规 > 内容
 
信息名称 金坛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所需材料及流程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16T/2021-0003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人社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9-24 公开日期 2021-09-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所需材料及流程
 
金坛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所需材料及流程

1、企业需在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后,在“单位办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申报”填写并核对职工基本信息,然后打印三份审批表,由职工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企业盖公章。然后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到区人社局一楼办事大厅退休窗口。若职工有其他工龄材料,请一并带来。其他工龄材料参照以下。

2、职工本人档案(原系国有、县属以上大集体正式职工或其它有视同缴费年限职工须提供完整的档案材料、保险手册等)。

3、如有参军军龄需提供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可到人武部或区档案局调取)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退休当月无犯罪记录证明。

4、如是知青下放人员需提供知青办下放和回城安置材料。

5、如是征地转城保人员需提供征地转城保相关材料。

6、其他能证明计算工龄的材料。

注:企业办事人员来人社局办理手续时间为每月11日至 次月6日(因审批环节较多,建议每月11日至当月月底办理),逢节假日顺延。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0519-82822912咨询。

办事网址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