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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高质量完成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10-2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加强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省、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金坛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店189家,医疗机构20家。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为:2019年以来严重违反药品GSP的药品经营企业;2019年以来屡次违反药品GSP的药品经营业;2019年以来多次被投诉举报的药品经营企业;2019年以来抽检检出不合格药品的经营企业;2020 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检查重点品种为: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等冷藏、冷冻类药品;含麻黄碱类、曲马多、地芬诺酯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情防控用药品;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等;高值降压降糖类、心脑血管类、抗肿瘤类等纳入医保药品。

二是明确检查流程。专项检查共分为二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根据省市要求,结合金坛实际制定《金坛区药品流通环节(零售)专项检查的通知》;二是组织实施阶段,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过采取飞行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强化飞检覆盖率。

三是强化检查效果。检查主要采取不提前通知、直奔现场的飞行检查方式。加大突击力度,结合被检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差异化检查,有效提高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统筹协调,与稽查、各分局建立健全“监管+检查+稽查”检查模式,汇聚检查有效合力。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聚焦重点难点,强化执法检查,以四个最严的标准加大对我区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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