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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经查,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花木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16年度至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花木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该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地址: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0127室  

联系人:焦慧娟    联系电话:0519-82808083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1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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