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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关于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花木协会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2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花木协会2016年度至2018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本机关已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该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印章无法缴回,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公告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花木协会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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