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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征求区防指组成单位职责意见的函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70J/2021-0002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1-06-15 公开日期 2021-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做好我区防汛防旱工作,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对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分工,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坛政办发〔2021〕41号)精神,拟定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6月17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盖章后报至区防办,无意见也需盖章反馈。

常州市金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文件

 
关于征求区防指组成单位职责意见的函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区防汛防旱工作,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对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分工,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坛政办发〔2021〕41号)精神,拟定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6月17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盖章后报至区防办,无意见也需盖章反馈。

联系人:朱文娟,联系电话:82831880,电子邮箱:443576467@qq.com。

附件:区防指组成单位主要职责(征求意见稿)

                                              常州市金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区防指组成单位主要职责

(征求意见稿)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坛部队和全区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方案,组织协调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抗旱救灾等重大防洪抢险任务。

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区防汛防旱宣传舆论导向,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汛防旱新闻报道。做好防汛防旱公益宣传、知识普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警信息的公众发布。

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在区级政府投资计划中安排防汛防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防汛防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等项目建设;负责防汛防旱时所需电力的供应和调度;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落实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防指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做好粮食与相关物资储备企业的防汛抗灾工作,必要时负责粮食的应急供应。负责协调防汛防旱油料(柴油、汽油、煤油、润滑油等)货源的组织、储备、供应和调运。

区教育局:统筹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防旱安全,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等做好防汛防旱安全工作;协调做好所辖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及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考点的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在校学生、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防防旱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发布学生转移、学校停课等通知。

区工业和信息局:负责有关防汛抢险抗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调度和保障工作;保障防汛防旱重要业务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在需要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及时、准确播发水旱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应急救灾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有关防汛信息化技术指导。

区民政局:负责特殊人员、特困人员捐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防汛防旱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经费;落实防汛防旱应急处置资金;管理和监督防汛防旱资金使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管理参加抗洪抢险的国家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抗洪抢险、防灾减灾的表彰奖励和惩戒等工作,并做好灾后救灾及灾民就业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防汛防旱工程建设用地的土地计划,及时办理有关用地和规划手续;负责指导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指导各地组织协调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因雨洪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协助抢险救灾;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林业遭受洪涝干旱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和恢复生产指导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协调指导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和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工地和城市危房的防汛安全检查和应急排险工作,督促做好有关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指导各镇(区、街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排水设施管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居民区地面积水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区防指指令做好应急排涝设施和人防指挥通信平台的支援工作。负责所辖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绿化树木的防汛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各镇(区、街道)及时清理被风雨刮倒、折断影响交通、供电、通信等安全的树木;必要时及时通知公园采取封园闭园措施停止旅游参观。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中心城区广告牌、灯箱等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防止风雨天气造成伤人、伤物灾害。负责垃圾填埋等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指导、监督物业企业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落实防汛排涝措施。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抢修辖区内因灾损坏的交通设施,保障所辖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道路的畅通,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运输保障;负责所辖水运、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按照职权范围负责处理所辖阻水桥梁、码头等工程改建、拆除和所辖道路、桥涵、排水沟的排水工作;加强内河通航水域船只安全管理,必要时通知船只限速行驶直至停航;协同公安部门做好车辆绕行工作,保障防汛抢险救灾车辆和船只畅通无阻;指导督促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内的相关企业做好防汛安全工作。

区水利局: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抢险预案;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储备、调用、管理;指导协调水利防汛抗旱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承担防汛防旱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渔业遭受水旱灾害、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组织监督渔船和养殖人员回港上岸避险;负责核查报送农业灾害情况;做好灾后防疫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服务。

区商务局:负责统计监测分析消费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并提出市场调控建议。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区文广体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协调文保单位防洪保安;做好旅游安全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监督指导旅游景区游客转移避险、救护、疏导和景区关闭等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灾区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核查报送灾区医疗卫生、疫情防治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防汛安全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级防汛抗旱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统一协调各类抢险队伍和社会力量,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一协调、调拨、管理应急抢险救灾物资(款物)及装备。

金坛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和灾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确保防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及指挥车辆畅通无阻,必要时对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加强交通疏导,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保卫重要目标;依法查处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设施的犯罪行为,打击犯罪分子,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紧急情况下,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做好河湖清障及抢险救灾工作。

金坛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洪涝干旱灾害次生的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环境破坏开展应急监测,分析并提出环境污染控制和处置建议,监督指导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区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做好直属企业防汛工作,负责农村遭受洪涝灾害和台风灾后农资供应工作;做好应急期间农副产品的供应和市场稳价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发布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金坛供电分公司:负责防汛抢险及排涝、防旱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工作,组织抢修因灾受损的供电设施。

区红十字会:依法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救助;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组织民间救援队参与运送救灾物资、抢救伤员、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指挥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以及抗旱应急送水等重大防洪抗旱任务。

金坛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负责抢修和维护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信;根据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备;协助做好水旱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传播工作。

金坛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负责全区防汛防旱所需水文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以及水文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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