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2021)苏0413强清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终结江苏省南方冷却水联合研究测试中心强制清算程序。清算组申请注销登记时无法将营业执照及公章交回我局,现公告我局核发的江苏省南方冷却水联合研究测试中心公章及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20482000003800)自2022年04月20日起作废。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