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我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开展2022年度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在本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必须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民营科技型企业,2亿元以上企业直接参与认定;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建设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分标准达60分);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上年度应税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研发投入占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3.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其中专职研发人员5人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区工程中心主任原则上由依托单位研发技术总监担任。
4.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万元。拥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米。
5.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5件以上,软件企业软件著作权不少于3件。
6.有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和目标,拥有技术研发创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二、 申报方式
1.采取书面申报方式,填写申报认定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书面材料提交一式2份、A4纸张打印,左侧装订,并按要求签章齐备。
2.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受理:区科技局科服科(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六楼620室)
联系人:于晓东 李文远
联系电话:82881535
附件: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认定书附件.doc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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