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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张程炜等3名同志予以表扬的通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0XT/2022-0000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 〔2022〕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2-01-11 公开日期 2022-01-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对张程炜等3名同志予以表扬的通报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坛公局 〔2022〕3号
 
关于对张程炜等3名同志予以表扬的通报

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

1月8日21时26分,群众报警称:“金湖大桥下有人跳河自杀”,接到110指令后滨湖派出所值班民警蒋煊立即带领民警张程炜,辅警王通前往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女子已坠入丹金漕河中,河水深度约四米,情况十分危急。时间就是生命,民警张程炜没有片刻犹豫迅速穿好救生装备跳入河中进行营救,在同事蒋煊、王通的协助下将成功将轻生女子救回岸边,采取简单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目前,该女子各项生命体征正常。

张程炜、蒋煊、王通3名同志在危难面前义无反顾,在紧急时刻挺身而出,临危不惧,快速反应,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体现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

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和《常州市金坛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

一、对下列2名民警予以通报表扬

张程炜     蒋  煊       

二、对下列1名警务辅助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王  通   

希望上述受到表扬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区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辅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发扬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和道德品质,为打造“美丽常州金坛样板”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奋力开创新时代金坛公安事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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