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内容
关于常州市实施“532”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拟推荐表彰交通建设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全市实施“532”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全区各单位、部门推荐,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确定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为交通建设类先进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江苏金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俞云翔、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蔡彬为交通建设类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全区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电话:0519-82895544;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405室。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