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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7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13个方面31个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市场监管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3个方面31项任务59条整改措施,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反思查找问题根源,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统筹推进落实。制定《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事项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研究、督办整改工作;其他责任领导主动担责,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真抓实改,注重长效长治。对个性、单一问题,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对需长期整改的,坚持系统思维,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步抓落实;对共性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用新思想指导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成效应用。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需要,丰富学习内容,党委专题研究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度学习不少于12次。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计划和分管工作开展重点发言,每年每人不少于1次。围绕提升监管效能、提升安全水平、增强服务质效等方面,开展“强监管、优服务、好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调研活动,每人形成理论调研文章1篇,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际工作的科学思维和工作方法。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2月25日关于食品、药品等领域重大安全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牵头成立了全市首支食品安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制定了《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先后3次召开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推进会,发布各镇(街道)落实情况督查通报9次,高标准迎接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对全区除“三小”之外的在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口径包保。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集中组织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全系统践行“忠诚担当崇法明德”的市场监管价值理念,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导向广告监管实务培训,提升监管干部广告监管能力。同时,结合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进行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了宣传资料600余份,共检查各类广告设施200余块(条),核查各类广告内容50余条。持续开展“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三位一体的广告监管。

二是维护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当成首要政治任务。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案件研讨会,对消费投诉、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等领域可能引发的意识形态问题和隐患进行研讨,提高执法人员在监管办案过程中的敏感性。将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目标任务,对可能引发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消费投诉、行政执法等实施重点挂牌跟踪督办,部署对重点领域意识形态的问题排查,把好源头关。

3.关于“知识产权强区工作成效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积极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进行对接,举办了银企对接会议,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培训。截至2023年1月底,共帮助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165亿元,其中专利质押4笔,商标质押23笔。

二是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已拟定《关于推进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初稿)》,激励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促进高效知识产权运用,实施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新成立的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金坛分中心,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组织企业专利培训、代理机构预审培训,完成年度金坛区专利分析报告,实现快速通道备案企业175家,提交发明专利预审申请361件,授权227件。2022年,全区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新增PCT专利(专利合作条约)增幅均为全市第一,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在全市排名上升。金坛经济开发区获评“2022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并获省动力电池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立项,中创新航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黄金村软米”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蜂巢能源和中创新航获常州市第五届专利奖优秀奖,新天地购物中心获常州市“正版正货”项目立项。

4.关于“助企纾困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企业信用修复。积极开展“稳企强链助企塑信”信用修复指导服务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培训加大信用修复帮扶服务的宣传力度,做好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及时修复信用。2022年共帮助318家企业重塑信用,175家企业主动申请了信用修复。另通过短信提醒、电话告知、上门走访等方式,对省局下发的485家企业进行逐户对接,其中33家企业已吊销,20家企业已注销,289家企业已停业,其余143家企业全部进行了信用修复。全面落实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二是稳保工作走深走实。深入走访调研,落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百千计划”,助力企业加快发展。共走访各类市场主体1300余家,发放《市场监管服务指南》近千份,收集并解决各类问题278个,14篇工作信息被省市各类媒体录用。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企业开办专区”,为企业提供“全链通、一条龙、零费用”集成式服务,企业开办平均用时0.52个工作日,稳居全市前列。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了“开餐馆”“开药店”“开便利店”一件事套餐办,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注销一次办。2022年,“企业开办专区”减免企业印章刻制费用92万余元,扶持118家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为企业。

5.关于“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整治效果。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多次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守查保”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加强问题研判。加大检查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检查,并对部分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环节完成了第二轮再排查,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成立了跟踪评价工作专班,加强对全区食品领域市场主体的跟踪督查,共发布督查通报9次,高标准迎接了2022年度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

二是筑牢安全防线。积极对接电信等部门,加快推进“阳光餐饮”建设。开展了两轮食品小作坊风险排查,加强培育升级,2022年创成江苏省“名特优”食品小作坊2家、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小作坊2家。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治,专项抽检餐饮单位270家,抽检样品738批次,针对不合格批次,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后处置,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全年发放宣传单39000余份,组织了10次“进社区”“进公园”“进学校”食品安全公益科普,有效提升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度。

三是加大推进力度。召开了“守查保”专项行动推进会,定期通报“守查保”工作进度,实地调研推进会落实情况,有效推动“守查保”工作的开展。国庆期间,全员集中开展食品领域安全大排查,问题发现率提升明显,有效推动了“守查保”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6.关于“药品、保健品安全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夯实药品安全基础,牵头成立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区药品安全工作。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全系统药械监管干部参加省、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业务培训,准确把握药械监管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和能力。强化监管力度,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主体,大力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475家次,对全区12家医疗机构、11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监督抽样110批次。

二是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充分发挥流动食品宣传队作用,开展了保健食品宣传进“丹阳门社区、电胜社区、东园社区”等活动,提高老年人对保健食品的正确认识。结合全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涉老”产品广告监管,开展广播电视广告持续监测。开展诚信示范店建设,组织5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创建保健食品诚信示范店。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对保健食品投诉举报进行处置和反馈,确保“件件有处置、件件有反馈”。

7.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市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将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管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学习,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的配备,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检查。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常态化监管,持续开展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1892家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制度,发放《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规范手册》两千余份。深入开展“专业化+数字化”两化融合工作,持续推进全区在用特种设备50台以上的企业开展“专业化+数字化”两化融合升级转型,实现特种设备在线动态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整改安全隐患。

8.关于“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立查立改,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议,针对问题查找原因,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对各类监管记录、执法文书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通过在各案件承办机构设立法制员,建立健全内部审查制度。

二是加强案卷管理。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局案件卷宗管理工作,并组织召开了案卷档案标准化管理培训会,明确装订标准,统一案卷整理归档要求,提升了案件归档的质量和时效。加强案卷的评查、抽查,将案卷管理工作纳入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考核,促进案卷管理水平提升。

三是完善执法机制。已于2022年12月出台《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和《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案件已严格按照新制度新规定执行。

四是提升办案水平。已于2022年12月出台《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员制度》,加强对案件的核审,对案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因程序问题导致败诉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尚未有案件因为程序问题导致败诉。同时,已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进一步强化执法培训,提高基层办案执法水平。

9.关于“执法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执法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修订出台了《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和《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坚持以民生和安全领域监管为重点,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案件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过罚相当、宽严相济。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修订出台了《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考核机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夯实执法基础。通过开展“一队一案”活动,加强各办案机构学习交流,提高执法人员综合办案的素质和能力。

10.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集中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强化按条例执行、按制度办事的意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余额;在日常报销工作中,严格控制现金支付,做到多转账、少现金支付。

11.关于“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重新修订《中心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培训,专题学习《中心合同管理制度》第二版、《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加强合同监督抽查,编制监督抽查计划表,由质量监督员按计划对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关于“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组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落实制度的主动意识;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整改方案;及时将当年的非税收入足额上缴财政。

13.关于“收取特种设备培训费无依据”问题的整改。

组织考试中心人员集中培训,专题学习财务收费制度;及时召开问题整改会议,查找问题原因,形成了关于收取特种设备培训费无依据的整改说明。2020年5月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实行考培分离,区检验检测中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不再承办此类培训。

14.关于“公车管理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领导高度重视,局党委会、部门负责人会议上多次要求各部门加强公车及驾驶人员管理。加强车辆管理,车辆管理部门现每月初提交上月的IC卡加油记录,加油记录中体现加油卡号、限制车号等信息,确保“一车一卡”。落实财务制度,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公务卡或者对公转账的方式进行IC卡充值,杜绝现金加油的情况。

15.关于“工会经费使用超范围”问题的整改。

组织学习《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重点学习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发放标准、奖励标准等,确认技能竞赛活动和文体活动的奖励范围和奖金标准。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和财务科对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把关,工会委员会认真对照省总工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和开展工会活动。

16.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信息梳理。对2022年度已办结的投诉举报件进行了总结分析,开展相关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统计和分析、定期汇总信息并做出风险研判,完善数据推送机制、加强监管数据支撑,收集整理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推动部门联动和协作配合,提升监管质量和执法成效。

二是办好为民实事。依托网络媒体,公开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及建议,开展了25次“涉老”保健品科普宣传。指导5家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建设特殊食品优质规范店,31家诚信保健食品店公开承诺诚信经营。开展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共检查燃气器具及配件经营单位226家。对37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2022年度药品经营行为进行信用等级综合评定,对49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监管级别划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自觉守法。

1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在全系统范围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各部门认真对照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全面排查本部门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细化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确定风险等级。针对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具体可行、操作性强、切实可用、责任到人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8.关于“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彰显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新途径,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2022年11月,我局承办区级机关党建第三片区“树清廉家风筑清风市场”主题党日活动。走进唐王家风家训馆,现场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家教、严明家规、严肃家风,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集中整改期间,各支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党员受党纪处分情况等方式达到警示、震慑、教育效果。加强节日提醒教育,重要时间节点在局办公平台发布廉政提醒,坚持逢节必提醒。

二是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召开“以案示警明纪”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一名退休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坚决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规矩意识,时刻警钟长鸣,提升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9.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挂证”现象治理。加强源头管控,自2022年10月起,在零售药店开办、变更、换证等行政许可工作中,新增企业负责人及药师在职在岗承诺,约谈驻店药师,重申药师履职的义务和责任。结合药品稽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日常监管等情况,以企业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配置和在岗履职情况为核查重点,开展信用等级评定。

二是强化廉洁从业教育引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廉洁从政从业警示教育,邀请区纪委监委同志为全系统党员干部进行授课,用身边违纪违法案例给党员干部敲响廉洁警钟,增强党员干部对“挂证取酬”等违纪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促进工作效率进一步好转,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20.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事宜,会议中各党支部书记汇报了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打算,局党委书记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并提出工作要求。同时,会议结合下阶段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实效。强化责任履职。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安排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每月按照要求报送组织生活计划。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局综合考核中提高党建工作考核比重,落实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离退休党员思想教育。根据离退休党员实际情况,采取线上学习、送书上门等形式抓好离退休党员教育学习,引导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指派专人负责做好离退休支部的会议记录整理工作,整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会议记录,形成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

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了解和把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上、思想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支部(部门)分类整理谈心谈话记录,将涉及岗位变动、组织处理等人员的谈话内容分类归档。

22.关于“党委对干部工作领导把关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青年干部招录力度,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干部平均年龄较去年同期降低1.8周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2022年提拔的32周岁及以下中层干部占本年度提拔干部总数的23%,中层干部年龄结构逐渐优化。实施“传帮带”培养机制,制定《“严师带高徒”青年干部培养方案》,发挥系统骨干力量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对青年干部开展周期培养,促进青年干部政治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明确干部任用的程序和条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组织组工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政策进行专题学习,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分析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局内部办公平台,在系统内开展选人用人和青年干部培养相关文件和政策的深入解读和宣贯,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23.关于“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对照文件要求,坚持做到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按照统一标准制定干部考察预告,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程序正确履行不搞变通。

二是认真组织干部考察工作。对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考察程序、规范考察步骤。在人员较少的单位选拔干部过程中,注重扩大考察谈话范围,按要求保证谈话人员数量,确保程序正确履行不打折扣。同时,对考察材料撰写提出具体要求,内容要客观全面,体现对考察对象的准确评价。

三是及时归档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台账。严格对照《常州市金坛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材料及时归档。

四是规范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制作任前公示等材料文本,进一步提高任前公示的规范性。

24.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上下班、请销假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完善学习教育、考勤考核等制度,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价,发挥市场卫士纪律作风监测点作用,建立考核季度通报机制,着力在日常管理和长效监督上下功夫;局党委集体研究谋划年度考核方案,引入日常考核工作机制,按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将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增强干部敢担当、善担当、能担当的政治素养。

二是规范混编混岗。进一步厘清岗位职责和干部人事关系。一方面在核定编制范围内,积极争取行政编制和参公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开招聘,有效扩充机关和参公事业干部队伍力量;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干部人事调整,严格遵守系统内干部挂职锻炼相关规定,规范人员挂职交流,持续改善混编混岗问题。

三是规范档案管理。组织组工干部和档案管理人员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对档案专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类整理,立查立改。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登记的内容是否与档案中的材料一致。对于收集到的补充材料,做到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25.关于“少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制定实施《“严师带高徒”青年干部培养方案》,对青年干部开展周期培养,实现青年干部政治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加大推优荐才力度,健全充实干部后备人选库。通过开展“市场卫士大讲堂”系列活动,以工作需求为导向,引入精准培训,2022年组织综合类、法律法规类、许可类及专项业务培训24场,网络授课2场,技能竞赛1场。

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组织全体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按规范执行;提出支出费用附件要求,明确和规范报销费用的相关手续,做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严把票据审核关,严格报销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质量政策。围绕质量提升,先后出台了《金坛区质量强区工作要点》《常州市金坛区行业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组织开展相关产品质量提升培训,选树质量标杆企业典型,提高区域质量整体水平。围绕品牌激励,已拟制《关于推进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提交区政府,推动政府出台质量激励政策。关于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目前国家、省、市均未出台相关文件。下一步将跟上级条线沟通,掌握政策情况,及时出台区级制度文件。

二是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对获评政府质量奖的企业进行表彰和专题报道,引导更多优秀企业开展申报工作。2022年,金旺智能获评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计获评市长质量奖4家。2023年计划培育引导市长质量奖企业积极申报省长质量奖。2022年,久诺新材料、同方威视获评江苏省质量信用AA级企业。同时建立《金坛区质量信用等级培育库名单》,培育引导企业积极申报质量信用AA以上等级。树立质量标杆企业典型,提高区域质量整体水平。

2.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够全面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服务事项进驻工作。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接,统计截至目前应进未进的事项清单;由行政服务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对事项清单进行再梳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事项。下一步,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对可以进驻的事项,制定进驻计划,及时进驻。

二是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2021年,在全区牵头试点推动开小餐馆、开便利店“一件事”联办、套餐办,直溪分局在全区率先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2022年4月,牵头出台药店“一件事”实施方案,9月,出台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朱林分局试点办理开便利店“一件事”;经专题会议部署,在全区开展上述三个事项“一件事”联办推广工作。目前,直溪分局、尧塘分局已实现了便利店、药店“一件事”联办。

3.关于“发放补贴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下发了《金坛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考核办法(试行)》,下一步将严格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补贴发放。

4.关于“对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大局系统谋划不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思路谋划。组织召开了“进一步贯彻学习区委‘五大行动’‘两湖创新’精神座谈会”,各办案机构和职能科室围绕服务“五大行动”,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放心消费环境等方面出谋划策。召开全区市场监管工作思路研讨会,围绕“怎么看,怎么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谈工作成效,谈来年思路,集思广益,共同谋划创新发展。

二是拓展执法办案思路。针对恶意职业索赔等问题,邀请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对如何处理当前市场监管领域共性、批量投诉举报和行政案件开展研讨,形成了一些有效、快速的解决方案和办案思路。

三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制修订《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等8个内部制度和规范。实施综合考核,对基层分局开展季度考核和通报,对机关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开展年终评议,激发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保障各项制度落地生效。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各项制度,结合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促进履职到位。

5.关于“党建业务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选送支部书记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提升其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2022-2023年度党员冬训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表,制定党务工作培训计划。二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开设党务知识专栏,定期发布党务知识解读,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下一步,拟按培训计划举办党员发展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专题培训并着力推进培训活动有序开展。

6.关于“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和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行“回头看”,逐条分析,深入查摆,深刻反思。党委成员积极认领问题,对能够马上解决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提升的,纳入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分步抓好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阶段,坚持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巡察整改时序进度表,带头开展整改工作部署,定期研究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集体研究。

二是规范罚没物资管理。重新修订出台了《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与处置办法》,罚没物资出入库管理台账全部规范到位,能销毁的罚没物资销毁手续正在报批;罚没物资专用保管仓库规划到位,由专人负责,待盘点、清库、出库、归类后按规定配备相关防火防盗等措施;罚没物资的出入库管理和销毁处理工作流程已健全,将继续加强落实,以推动罚没物资管理更加合理、规范和科学化。

下一步将开展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抓牢不放松,确保问题得到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以改促提,增强工作质效。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厘清思路、完善措施,通过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着力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统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促进履职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299020;电子邮箱jtqscjgj@163.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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