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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根据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常州市《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安委办依托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团队,深入研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领域的现状和发展需求,以及对“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在征求多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编制完成了《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8月2日经专家组审查通过。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五章,分别是:“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主要阐述了“十三五”期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背景、发展环境与机遇。

第二章:“十四五”时期工作思路。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三章:“十四五”时期工作主要任务。安全生产方面梳理了5个方面任务和措施;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梳理了12个方面任务和措施。

第四章:重点工程。明确了全区11项重点工程。

第五章: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支撑保障和监督考核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三、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

《常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制定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19〕179号)

四、主要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细化工作职责,提升应急管理效能。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创新应急管理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督导、考核和监督问责机制,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强支撑保障。财政、发改部门要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加强政策、资金及立项等方面的支持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金融、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形成政府、企业及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评估、统计,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开展规划宣传和展示,及时公布规划的进展情况,营造全员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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