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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3-0003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23〕3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4-15 公开日期 2023-04-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2023年4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土地是城市发展的核心资源,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建房发展,根据《国土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文件

坛政发〔2023〕34号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

土地是城市发展的核心资源,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建房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当前土地市场形式以及我区土地供应能力和实际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坚持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紧紧把握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新能源之都的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安排2023年度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建设用地出让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握当前土地市场形势新动态,以重振市场信心、稳定经济大盘为出发点,合理安排上市规模。

2.精准把握、科学释放。高标准制定住宅用地出让时序表,认真落实“拟出让地块清单公布制度”,科学安排全年供地节奏。

3.盘活存量、严控增量。引导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和批而未供地块优先使用,尤其是严格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量。

二、适用范围和计划期限

(一)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常州市金坛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各类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供应。

(二)计划期限

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全区计划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18宗,面积1434.757亩。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全区计划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类项目共9宗,面积1065.6亩;商业类项目共4宗,面积23.18亩;商住类项目共2宗,面积142.01亩;教育设施类项目共1宗,面积132.57亩;研发办公类项目共1宗,面积61.2亩;公共设施类项目1宗,面积10.197亩。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3年全区计划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供应总量中,西城街道12宗,面积1125.3亩;东城街道1宗,面积134.65亩;金坛经开区1宗,面积94.17亩;长管办2宗,面积66.54亩;直溪镇1宗,面积3.90亩;儒林镇1宗,面积10.197亩(见附件1)。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量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全区计划出让集体经营性土地7宗,面积50亩。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全区计划出让集体经营性土地供应总量中,商业项目共7宗,面积50亩。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3年全区计划出让集体经营性土地供应总量中,长管办5宗,面积32.54亩;尧塘街道1宗,面积0.46亩;金城镇1宗,面积17亩(见附件2)。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切实提升城市发展承载力为目标,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发展,全面推动土地供应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和“三稳”目标,有效利用住宅用地调控措施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规范、良性发展。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有效保障投资用地需求,加强规划引导,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空间布局,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加强存量挖潜盘活力度,保障建设用地出让计划与规划发展目标一致。重点保障近期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科学合理调整规划,切实用好土地指标。

(二)积极构建共同协商机制

充分发挥土地出让管理委员会的协调和决策作用,各成员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板块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供地和建设前期工作的对接和服务,保障项目有效实施。

(三)规范计划调整实施机制

本计划一经公布实施,须严格执行,不得随便变动。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展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出让计划的,各板块应提前提出调整方案,报常州市金坛区土地出让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调整意见,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度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地块明细表

          2.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度集体经营性土地出让地块明细表坛政发〔2023〕34号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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