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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我国刑法规定了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网上言论的一点想法
信件内容:
建议未满某周岁-某周岁的未成年人若犯了重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应缓刑。
留言时间:
2019-10-29
回复时间:
2019-10-30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建议我们已收到,我局将会把您的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基层社会治理和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作出的贡献!
回复单位:
金坛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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