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未婚证明单身证明去哪开的问题 |
信件内容: | 现在不知道去哪里能开未婚单身证明了,去哪里都说不给开,希望指条明路去哪个单位能够开这个证明 |
留言时间: | 2020-08-22 |
回复时间: | 2020-08-25 |
回复内容: |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根据《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苏民规〔2018〕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已注销的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如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可拨打我区婚姻登记处电话:82803236。 |
回复单位: | 金坛区民政局 |
答复满意度: |